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看见的几乎都是含有不同波长的混合光。
颜色混合规律主要有以下三条:
1)互补律:每一种颜色都有另一种同它相混合而产生白色或灰色的颜色。这两种颜色成为互补色。例如,红色和浅青绿色。
2)间色律:混合两种非补色,便产生一种新的介乎它们之间的中间色。例如,红色与蓝色混合产生紫色。
3)代替律:相混合的两种颜色,都可以由不同颜色混合后产生的相同颜色来代替。
颜色混合可分为两种:色光混合和颜料混合。
色光混合是将具有不同波长的光混合在一起。
是一种加法过程,是不同波长的光线同时作用于眼睛,在视觉系统中实现的混合。
颜料混合是指颜料在调色板上的混合,或油漆、油墨的混合。
是由于某些波长的光线被吸收而引起的,是一种减法过程,即将两种颜料混合之后,作用与视觉系统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