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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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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建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有建设性和针对性,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精准化服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商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儿童工作,努力推进儿童福利制度发展和完善,儿童福利保障的对象范围从孤儿弃婴向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保障内容从资金保障向资金加服务和权益保护相结合的综合保障发展,逐渐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儿童福利服务体系,青少年心理健康也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关注的一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2016年3月,民政部报请国务院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8月,报请国务院同意调整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关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4月,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政部提请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领导小组主要统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指导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完善相关政策文件


2019年,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规范推进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提出了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内容,引导儿童以合理的方式宣泄情绪,积极调控心理。2020年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印发《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为广大家长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构建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关系,注重倾听子女诉求和意见,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2020年卫生健康委印发《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要求试点地区中学、高等院校设置心理辅导(咨询)室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指导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群体科学认识抑郁症,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2018年,民政部会同中建集团启动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三年多来,活动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走进300个中建集团项目工地,累计参与活动人数390万人,直接受益务工人员家庭8万余个,通过普及政策法规、安全指示、亲情沟通技巧提升等内容的宣讲,全方位提升务工人员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意识和关爱能力。2020年,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录制法律法规、监护履职、儿童自护三堂示范课,针对村(居)儿童主任如何履职、儿童监护人监护职责、儿童安全自护等开展宣讲。2020年5月30日首次启动,40万儿童主任在线接受培训。目前省级层面已组织100余场次,市级层面2000余场次,县级层面近1万场次,乡镇(街道)层面3万余场次,村(居)层面18万余场次。政策宣讲大大提高了基层儿童工作者关爱服务能力和监护人法律意识以及儿童心理危机应对和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全国妇联依托“女性之声”、“好妈好爸好孩子”微信公众号,“特殊时期 特别家教”微课专栏持续推送儿童心理健康有关常识,通过举办讲座、开通热线、网络推送等多种形式,普及儿童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家长和儿童预防、发现、干预心理问题的能力。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等政策文件,要求学校、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单位和机构对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儿童青少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等心理健康服务;指导编写了多动症、孤独症、抽动障碍等系列科普漫画宣传材料,增强全社会对儿童心理健康的关注,提升全民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参与。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印发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支持,社会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2017年11月,民政部报请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2017〕12号),为进一步广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导。《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和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均包含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内容。二是积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2017年,民政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主要任务、介入方式和服务方式。各地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扶持壮大一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构,如北京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等,承接开展针对受侵害儿童的专业服务。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针对受侵害儿童的心理辅导、危机干预、身体康复、帮扶安置、社会融入等服务,帮助其走出阴影、加快创伤恢复,重新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是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关爱服务。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近年开始重点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儿童关爱服务领域项目,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4200万元支持61个儿童关爱服务类项目针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五、持续推进“三社联动”,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指导各地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能力,合理布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区未成年人设置托幼、文娱等各类功能区域。截至2020年底,全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已达到100%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2%。二是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指导村(居)委会配合并支持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心理健康辅导、幼儿托育、文体娱乐等领域。三是指导各地城乡社区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结合建党、建军、国庆重要节假(纪念)日和中华传统节日等节庆活动,利用社区活动中心等平台,面向社区儿童和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全国妇联从2019年暑期开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寒暑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累计动员儿童主任、“五老”、公安民警、大学生、法官等各方面志愿者594.7万名,结对帮扶留守孤困儿童369.8万名,开展活动61.2万场次,受益儿童及家长3632.6万人次。共青团中央通过举办公益夏令营、少先队员手拉手、童心港湾、童伴妈妈等活动和项目,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亲情陪伴、情感关怀、自护教育。


下一步,民政部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社会服务功能,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提升关爱服务水平。研究编制《“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托幼、儿童临时照料、青少年心理辅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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