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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分析及建议

发表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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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 张亮 王易之 王伟进 陈雪峰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推进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但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尤其是对心理和精神层面的追求仍有距离,亟须加快谋划、强化保障,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基于人民群众的心理或精神需求,通过公共服务或社会服务等手段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心理援助等服务,旨在加强国民心理建设,提高身心健康素养,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越来越得到中央和地方各个层面的高度重视,发展方向日益明确并在地方积极推动试点。


(一)已纳入健康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体系


早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将心理干预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纳入国家级规划,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要“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时要“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方面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在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时要推动“心理援助”等服务,为进一步协同发展心理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和心理服务网络建设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8年牵头发布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选择1个设区市展开试点工作,明确试点地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并在经费支持、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保障。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名单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在全国56个地区部署第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初步搭建我国社会心理服务网络。2020年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新增武汉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就试点组织管理和措施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强部署,并明确了试点地区心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培训要求。2021年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要求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提出试点地区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建成率要达到80%以上,所有精神专科医院要设立心理门诊等。


(三)新冠疫情助推应急心理服务发挥积极作用


与2003年“非典”和2008年“汶川地震”后的心理服务工作相比,2020年暴发新冠疫情后的应急心理服务工作机制更健全。从政府层面看,国家1年内先后出台8份文件,明确工作内容、目标群体、疏导方式、人员素质等,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心理服务相关工作,组织430名专业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从业人员驰援湖北,设立667条公立医疗精神卫生机构服务热线,用以缓解群众的精神压力和负面情绪。从社会组织层面看,心理学会和行业协会通过推动网络咨询、线上讲座、书籍资料等向群众分享心理服务资源,心理服务志愿者在医院、社区和隔离点对群众的心理援助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比尚存差距。此次新冠疫情暴发,病患及其家属、隔离群众、一线防疫抗疫人员、社区工作者等多个群体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暴露出心理服务体系的短板与不足。


(一)法规不健全导致社会心理服务权责认定不明确


当前,国家已出台多份部署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学会、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也出台了行业要求和伦理规范,但都不具备强制性。现行心理服务法规暂未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以及相关产业行业作出准入资质要求,政府难以对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实施有效监管。发生民事纠纷时,司法机关无法认定服务提供者在服务提供过程中的过错,在裁决过程中,服务方和接受服务方的权利责任划分及服务是否符合标准的认定均极大依赖于自由裁量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利于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影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长期发展


我国尚未统一明确地方负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牵头单位,各地落实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的程度不一,普遍存在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同的问题,难以确保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常态和应急管理过程中及时有序发挥作用。一些地方缺乏服务平台搭建和软硬件设置标准,个别试点地设备落后、服务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不高,难以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由于缺少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没有对心理服务工作进行有效评估和督导,服务工作的总结提升还不充分。部分试点地区没有就中央财政划拨经费分配使用出台明确的办法,前期资源浪费和后期经费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制约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长效发展。


(三)运行机制不畅造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发展后劲不足


在试点运行机制上,由于各地缺乏对当地社会心理服务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有效掌握,各地心理服务队伍多是自行开展工作,无法实现统筹调度与精准服务,更难以实现短期心理危机干预与长期心理援助相结合。比如,各地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在新冠疫情背景下都各自设立心理援助热线,但缺少统一调度,造成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在人才培养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针对医疗卫生机构、街道、居委会、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人员,制定了包括问题识别、精神康复管理、重点人群服务等方面的培训方案,但理论培训时间短,实践培训还不深入。


(四)心理知识普及度不够导致服务体系发挥作用的社会基础薄弱


心理健康以及相关知识的权威宣传和教育较缺乏,大多数国民对基础心理知识和心理问题症状了解不足,存在认知偏差。部分群众出于个人隐私担忧或“病耻感”,不愿接受心理服务,最终造成病情延误。当前,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多依赖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精神卫生中心,侧重于从个体心理健康服务角度推动工作,忽略社会心理的引导机制,服务的“预防”和“治理”功能重视不够,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较低。


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议


为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国民身心健康水平,引导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建议从探索服务法治化路径、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畅通运营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认同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夯实健康中国和平安中国的基础。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探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路径


法律制度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化的基础。建议基于我国社会心理发展现状、试点经验、群众实际需要,推动社会心理服务的立法进程,明确社会心理服务主体、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责任承担等内容,明确社会心理管理和服务的部门职责及分工,厘清政府和社会服务机构的责任权限、义务范围和禁止性行为,确保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依法有效开展。加强社会心理服务条例与《精神卫生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法律冲突。


(二)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提升行业服务规范化水平


建立健全社会心理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社会心理风险预警与干预功能,提高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能力。明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第三方评估,强化责任落实。细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管理制度,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中央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服务体系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从业人员的准入、登记、评价和信息公开制度,推动资格认证体系建设。鼓励各地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习俗、宗教信仰等,打造差异化服务目录,确保服务行之有效。


(三)畅通服务体系运营机制,实现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


利用“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搭建社会心理服务综合平台,整合政府部门、专业机构、社会力量、个体和各类组织心理服务资源,引导资源共建共治共享,实现社会心理服务需求与资源的精准对接。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等,将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融入“三社联动”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实现分级分类精准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结合线上资源增设网络视频咨询和答疑服务,提高社会心理服务便利性。健全心理健康、社会矛盾纠纷的大数据筛查和监测机制,增设抑郁、自杀等应急热线救助电话、网络求助通道。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心理服务的专业能力


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完善科研院所、高校、职校社会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形成以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实习实践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制度。针对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人员,定期开展专业服务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绩效考评、职称评审、技能资质认证等机制,提高从业人员待遇保障。建立从业人员人才信息库、专家资源库,积极发展社会心理服务志愿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将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纳入志愿者队伍,打造全方位、多功能的社会心理服务团队。


(五)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社会认同度


搭建国家级权威心理健康科普网站,鼓励借助新媒体宣传心理疾病的预防、识别和治疗知识,提高社会心理服务的知晓率,消除民众对心理问题的偏见和使用社会心理服务的顾虑。对各组织中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工作以及其他服务性工作的人员进行规范心理健康培训,提升服务专业性和科学性。引导群团组织、社区、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对心理基础知识和常见心理疾病进行“扫盲”。倡导适当运动、保障睡眠、平衡膳食的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国民身心健康协同发展,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作者单位:李兰、张亮、王易之、王伟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陈雪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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