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祝 闯) 日前,天津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更好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实施意见》提出14条具体措施,包括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发挥机构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作用、做好预警监测、完善评估机制、强化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强化跟进服务帮扶等。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服务主体多元、服务方式多样、转介衔接顺畅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格局。卫健、民政两部门指导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发挥牵引作用,加强儿童心理、精神科门诊建设,扩大服务能力,规范服务开展,提高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协同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学校、医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关爱服务阵地,不断丰富和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资源供给、服务方式方法。畅通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相关医疗机构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及时的心理健康干预和精神科诊疗服务。各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据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每年至少为机构儿童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并加强对测评结果的分析,相关测评情况应当及时纳入儿童个人档案。(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