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根据该管理办法,本市将允许驿站依法自主开展市场化服务,建立驿站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服务驿站在民政部门备案后,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开展服务,或者在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上连续三个月以上没有服务流量数据的,将及时终止运营委托协议,更换驿站运营方。
允许依法自主开展市场化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运营1005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市级指导、区级统筹、镇街落实、社区实施为责任主体的“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驿站在完成呼叫服务、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六大基本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可依法自主拓展市场化养老服务。
据了解,管理办法还建立了驿站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严禁驿站出现殴打、辱骂老年人,开展赌博、宗教迷信、色情等违法违规活动等十类行为。
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取消了对驿站的养老管制,解除了束缚驿站的不适应市场的管制行为。驿站只要聚焦老年人需求依法组织服务,且不违反驿站管理负面清单,均应予以支持,以更好满足老年群体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补贴将与星级评定结果挂钩
据介绍,本市养老驿站建设将继续坚持“政府无偿提供设施”的原则,对老年人口密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的城乡社区,由街乡镇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建设驿站,或通过给予租金补贴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建设运营驿站。
管理办法明确,对政府不能无偿提供设施的驿站,应给予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参考市场行情确定,最高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严禁街道乡镇向驿站运营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各类保证金、租金、赞助费等费用。
此外,本市将全面推行养老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情况纳入驿站星级评定指标体系,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结果将与运营补贴挂钩。李红兵介绍,今年本市已经评定了星级驿站71家,到明年年底前,本市将基本完成正常运营一年的驿站星级评定工作。
驿站运营“有进有出”
为解决养老驿站“小碎散”问题,本市首次提出建立驿站准入机制,促进驿站连锁品牌运营。根据管理办法,驿站运营主体应为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应为连锁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并具有三年及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经验,没有严重失信记录,且一年内没有一般失信信息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驿站运营主体续签或农村幸福晚年驿站暂不受此限制。此外,驿站运营方虽不符合条件,但运营能力突出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为坚决清退“僵尸”驿站,防止土地设施闲置浪费,本市还将建立驿站退出机制。根据管理办法,在民政部门备案后,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开展服务,或者在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上连续三个月以上没有服务流量数据的驿站,将对运营方予以撤换。
此外,驿站运营方违反负面清单及相关禁止性规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出现特别严重失信情形,被纳入养老服务机构信用黑名单等情形的,民政部门将及时终止运营委托协议,更换驿站运营方。(记者王琪鹏)
北京:社区养老驿站将设准入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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