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和使用与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心理辅导室均应开放,周一至周五每天开放不少于4小时。
根据《管理办法》,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位置选取应尽量避开教学区、行政区、学生活动区等热闹、嘈杂的区域。除了办公接待区、个体辅导室、团体辅导室,还可依据条件独立设置心理测评区、沙盘游戏区、情绪宣泄区、心理放松区、阅览区等,配备心理测评系统、各类心理辅导器材、心理健康自助类器材,如涂鸦板、放松椅等。
心理辅导室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健康状况筛查,了解和监测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监控、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小危机事件对学生的消极影响。有针对性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学生进行正确的自我认知、情绪调节,指导其解决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转介到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并做好后续心理支持。
对学校教师在全员育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心理技术层面的支持,提高其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对有需要的家长开展心理宣传,帮助其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协助家长共同解决孩子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
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资料应该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保护学生隐私;但在出现自伤、他伤等极端行为时,应突破保密原则,及时告知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应科学、谨慎使用心理测量工具或其他心理手段,禁止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
周知!
(记者 赵黎)
青岛市教育局最新发布:这一场所每天开放不少于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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