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基〔2021〕3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二部门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国卫疾控发〔2019〕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坚持发展、预防与干预相结合,坚持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坚持学校主导、家庭协同与社会支持相结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人文关怀,完善政策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形成高品质、有特色、可持续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全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坚持将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纳入地方课程建设范畴,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的修订、审查和选用机制。坚持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指导中小学通过情境设计、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团体辅导、心理训练、专题讲座等形式,统筹利用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的课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并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课表,确保所有班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其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团队会。坚持各学科的育人功能,在教学内容上要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要素,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思维、情感、态度、意志等心理要素的同步发展。成立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的指导与研究。坚持以省名师空中课堂建设为依托,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和线上课程,形成系列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资源。
(二)建构完善学校心理辅导服务体系。成立江苏省中小学生心理服务热线联盟,统筹全省中小学生心理辅导资源,组建高水平的中小学生心理辅导服务团队和突发事件的心理专家团队,扩大以县(市、区)为主体的全天候心理服务热线覆盖率,提高师生、家长对热线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各地各校要积极推行全体教师担任学生导师制度,对导师的服务内容、频次、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让每个学生尽可能享有面对面、一对一的学业指导和心理辅导;要全面实行“倾听一刻钟、运动一小时”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各中小学要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转介、追踪和反馈等制度,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各类社团尤其是心理社团等职能,积极开展同伴辅导和互助。面向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要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及时疏理问题,保障信息安全。
(三)健全完善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协同有关高校成立江苏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与研究中心,指导各地各校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建设省、市、县(市、区)、学校一体化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数据库,同时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方法技术对一般的、典型的或突出的心理问题进行科学研判和预测。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按照“一人一案”原则,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心理疏导和咨询、稳定的危机评估与干预,定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与这些学生及其监护人谈心谈话,由心理老师定期分析评估心理诊疗的措施及成效,为这些学生建立并形成个别化的心理发展与诊疗档案。研制江苏省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指导手册,推动各地与属地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推动中小学全面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加强春季、入学季、考试季、毕业季等特殊节点上特殊群体的心理危机排查,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分析报告制度和专家会诊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妥善应对、适时转介的措施到位。加强与检察院、网信办、卫健委、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合作,为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创伤干预;对有抑郁倾向和沉迷网络使用的中小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辅助治疗。
(四)配齐配好专兼职教师队伍。到2025年,各地要为所有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还可根据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增配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于办学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可根据教学和辅导等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应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心理咨询师证,或由具有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其他教师转任。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周除担任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教育、活动课程)外,还须从事6小时以上的个别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各级教研、科研机构要择优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通过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等途径,大力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各地各校每年要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开展不低于80学时的专业培训和临床心理咨询体验,支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要积极推动将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作为单独的序列,参加各级职称评聘、优质课比赛、基本功大赛。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并保障相应待遇。要高度重视教职员工心理健康教育与关怀疏导,每年针对每位教职员工开展不低于10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和团队拓展训练。
(五)整合利用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各地要依托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资源,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提升活动,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公益性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要发挥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省内心理教学科研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术团体等的专业优势和智库功能,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重大课题的协同攻关研究,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支持系统。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医务人员、高校教师、具备相关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心理专业大学生等加入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团队,定期为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任何单位、组织与个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集中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及调研,必须事先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依法依规进行。
(六)强化家校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不同学段的家庭教育重点,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形成系列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及优质课程资源库,为学生家长提供便捷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中小学要把心理健康促进指导作为家长学校必修课,帮助家长提升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指导家长对疑似有精神障碍的学生到医疗等专业机构寻求帮助,教学时间每学期一般不少于4学时,教学方式以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线上与线下相融合方式为主。各中小学要完善家访制度,保护家庭隐私,每学期与每个家庭直接沟通联系1次以上,并将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与经历等作为心理普查建档的重要内容,将家庭教育、家校沟通作为学生心理预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和构建基础教育高质量体系的重点任务,纳入本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党委领导,落实政府职责,凝聚相关部门力量,建立并完善定期调度与年度考核工作机制,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效有人问。各中小学要成立校长负责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政教育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体系,确保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专用室场、有活动记录。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足额安排心理健康教育经费预算,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日常工作及设备配置和队伍建设的经费需要。到2022年末,所有城区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并健全值班、预约、辅导、档案建设及移交等管理制度,确保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学年接受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年检。对办学规模较小的学校,各地要布局建设区域性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予以保障。
(三)加强评估督导。按相关规定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确保到2025年我省所有中小学校都建设成为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或特色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和文明校园创建重要指标,纳入市、县政府教育工作履职督导重要内容,纳入各中小学办学质量年终评定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所在中小学必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并要在该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结合每年“5·25”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门户网站、微信、微博、QQ等媒介,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宣传教育。强化新闻机构的社会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避免因误导社会舆论和教育观念,而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