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字〔2023〕40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条件保障,建强专职教师队伍,健全学校心理辅导机构,织密家校社共育网络,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全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23年底,建成赣州市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实现每个县都建成一个青少年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开通一条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每所中心校以上建立一个阳光辅导站、开通一条心理援助热线、聘请一名专业心理咨询师、配强一名心理健康教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5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六位一体”的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特色学校达到15%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成为赣州教育名片。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1.强化系统谋划。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育、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配套措施,加强统筹推进,整体提升区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2.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辖区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明确牵头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齐抓共管职责,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全力支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3.完善学校落实机制。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加快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家庭家长协同共育的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校长“一把手”责任,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教师年度评估、评优评先挂钩。要重点加强心理辅导室和家长学校建设,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
4.建立城乡家庭服务站点。市妇联要推动建设覆盖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居)的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各社区妇联每年至少开展3次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将青少年儿童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家庭教育的必修内容。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推动成立家长学校,定期配送心理教育和家庭教育等课程,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成长特点和规律,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为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赋能。
(二)加强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
1.配齐配足教师。强化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各级编制部门应按照属地原则,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在上级下达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独立法人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要求至少配有1名专职教师。到2025年,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覆盖率达80%;到2026年,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覆盖率达100%。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周担任固定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教育、活动课程、个别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
2.加强培养培训。实施心理健康教师三年培训计划,依托“国培”项目、“省培”项目以及市级培训项目,分期分批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培训(包括理论学习、技能辅导、实战观摩、案例督导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基本理论、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每年举办1-2期全市专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制定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长期培训培养规划,提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业务水平。各县(市、区)每年要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全覆盖专题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新教师入职培训,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保障教师权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照班主任管理,确保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按学校规定计算工作量并保障相应待遇。
(三)优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1.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发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按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课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在开学初和重要考试前至少开展1次入学适应心理讲座或心理拓展活动。
2.拓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活动。以“积极心理学”理论为指导,形成“每两周1课时心理活动课+每月1课时心理班会课+每学年2次主题月活动”的心育课程体系,重点打造5月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月、10月生命健康主题月品牌,进一步加强对起始年级的适应性教育。落实“双减”要求,定期监测学生学业负担及学生压力,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面培养学生积极品质。
3.推进体教融合发展。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积极开展以校园足球为主的“1+3+N”(即校园足球+跑、跳、投3项基本运动技能+其他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项目)学校体教融合模式,督促中小学生在校内、校外开展各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创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特色学校,做到人人都参与、个个有特长,以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护佑、滋养青少年身心。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课的刚性要求,广泛开展“晒课表”活动,严禁“阴阳”课表。
4.注重开展心理健康教学研究。市、县两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可借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术团体等专业优势和智库功能,广泛开展体系化研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与专题研讨,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题应用案例成果,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发展。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赣州市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到2023年底,建成赣州市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与转接、异常行为预警、心理训练、在线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2.建成县(市、区)青少年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到2023年底,各县(市、区)青少年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全部建成,实现县级青少年辅导成长辅导中心全覆盖。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咨询辅导服务,定期面向所在区域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
3.加强学校阳光辅导站建设。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阳光辅导站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中小学校阳光辅导站建设,到2023年底,按照教育部《中小学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乡镇中心校全面建成标准化阳光辅导站;不具备建设阳光辅导站的小规模学校,应设置相应心理辅导场所和一定的设施设备,或纳入片区中心学校范围,统一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4.加强学校安防建设。强化校园安防建设,重点加强校园安保人员管理;进一步推进校园安防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实现学校、幼儿园所有出入口及周边视频监控全覆盖,推动有条件的校园实现校园主要公共区域视频全覆盖。深度融合人防、物防、技防、智防等手段,提升校园安防智慧化管理水平。到2023年底,校园安全“网格化、清单化、信息化”管理建设率达100%,校园安防建设“四个100%”、“四个一”工程建设实现全覆盖。
(五)抓好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
1.切实强化日常预防。积极推进心理健康筛查服务,每学年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根据筛查结果,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全面建立“班级(宿舍)—年级—学校—家庭”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班级预警由健康委员(每班设男、女委员各2名)、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负责,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健康委员发挥好“信息采集器”作用,全面掌握学生亲子关系、家庭变故、人际矛盾、行为异常等动态信息,实现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一名教师挂点帮扶1至2名需重点关注学生,负责重点学生心理疏导针对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卫健部门要加强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心理健康诊断的指导,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特点,强化青少年精神障碍评估和诊疗。
2.精准做好危机干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学校制定心理危机紧急处置预案,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各学校要强化危机干预意识,及时发现危机事件并做好应急处理,对发现有厌世情绪、自杀企图或有自残自杀行为等情况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实施干预。对疑似有精神障碍或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及时会商研判,指导家长和学生寻求专业医疗帮助。加强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特殊时期受影响学生的应急心理援助,有效开展心理抚慰、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积极推进医教协作。依托赣南医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等医学院校资源,开展教师培训、学校结对帮扶、学生心理干预等工作。完善卫生健康副校长工作机制,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的支持协作机制,为中小学生提供及时高效转介服务。对已发现的有重大心理安全隐患并已超出学校工作或能力范围的学生,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各学校要积极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及时转介到综合医院的专科或专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
4.妥善处置极端事件。针对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校内极端事件,各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当地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做好事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利用网络进行恶意炒作者,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快速介入,合力做好应对。
(六)构筑多元协作育人模式
1.深化家庭教育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各级妇联要组织开展各类家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机构,遴选组建家庭教育专兼职队伍,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咨询指导服务,引导家长端正教育观念,培育良好家风,关注自身和子女心理健康,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培养子女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
2.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加强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引导家长加强亲情关爱,改进教育方法,促进家校共育。各学校、家长学校每年对家长开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积极创新日常沟通途径,通过家庭联系册、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保持学校与家庭的常态化密切联系,帮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日常表现;要认真落实家访制度,推进“万师访万家”活动,学校领导要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对贫困、留守、单亲等重点学生至少开展1次实地家访、并不定期随访。对入学时就确定患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商定干预方案,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等倾向的严重心理危机时,学校应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并由专业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复学。
3.建立健全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及时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为挽救生命做出最大努力。
4.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大力净化社会环境,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贫困、留守、流动、残疾和遭遇家暴、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关爱和创伤干预。学校、村(居)委会、妇联、共青团等机构和组织要密切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环境,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青少年儿童受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注重保护青少年儿童隐私。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儿童之家、青年之家、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活动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民政、文明办、卫健、共青团等部门要发挥协调职能,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站等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引导精神心理卫生专家、心理援助志愿者等专业力量,面向社区开展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职责,发挥部门职能,建立并完善定期调度与年度考核工作机制,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路径和步骤,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举措,并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夯实基础保障。各地、各类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5·25”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分年龄段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宣传教育。要积极推广江西省社会心理服务热线——966525、江西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热线——12355,提高学生对服务热线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要强化新闻机构的社会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避免因误导社会舆论而造成不良影响。
(四)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县(市、区)党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分批次推进各级心理健康特色示范学校创建,确保到2023年全市15%的中小学校创建成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成果。
附件:1.赣州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职责
2.赣州市学生危机干预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