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强迫症是指患者带有某些不合理观念、意向或行为,患者明知不合理,但经常出现,无法控制和摆脱,因此感到十分苦恼。强迫症的主要症状是出现强迫观念、强迫意向或强迫行为。
强迫观念主要表现为强迫回忆,即对做过的事或无关紧要的事反复进行回忆,明知不必要,却无法控制;强迫疑虑即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产生不必要的疑虑,如出门后怀疑门是否锁好,并反复检查;强迫性穷思竭虑,如反复思考“人为什么要长两条腿”“为什么一天有24小时”等。强迫意向是指个体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冲动要做某件危险或不道德、违法的事情,虽然从不表现为行动,却使患者感到非常紧张和担心。
强迫行为是指患者常有些不合理的习惯性语言或行为,本人明知荒唐和没必要,却不能制止,如有人不停地洗手,天洗数十次,有人强迫数数,遇见有数量的东西就要数,本人无法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