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行业背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监督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509万户次 ,组织审核复查食品经营许可证 239万家 ,发现问题 6.8万个 ,监督落实整改 6.3万个 ;组织监督抽检 105万批次 ,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23476批次 ,核查处置 20070批次 。根据多项数据显示,目前培训上岗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和市场的需要。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以安为先的要求更为迫切。特别是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不断被爆出,食品安全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消费者在选取食品时也越来越谨慎。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社会和政府要求企业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呼声愈来愈高。但同时,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重缺乏,能够对食品生产与流通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的大批标准化专业从业人员存在大量缺口。在未来的时期内,国家必定推行强制持证上岗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将成为食品行业急需聘用和培养的核心人才。据统计,全国食品加工企业有50多万家,按平均每个企业配备3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预计需从业人员约150万人。同时加上商场、连锁超市、学校、幼儿园、政府机构、餐饮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需求还有很大缺口,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这类职业将成为最为热门紧俏的职业。
在“十一五”期间中国食品工业年均增长速度达15%,在高速发展的食品工业中居安思危着眼于国内、国际食品贸易前景,建立一个有效的功能健全的食品安全控制系统,从本质上解决危及食品安全的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社会及技术因素,是我们这种职业人的天职。
在《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即将出台的新的《食品安全法》的精神指导下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社区、集市、超市、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流通企业、餐饮业、食堂实施食品安全干预与食品安全宣传等多种形式达到提高公民及食品业从业人员素质及职业道德建设,切实保障公民身体健康。食品的安全性关系到越来越多的人,任何一点事故带来的灾难都会形成相当大的影响面。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充实在食品链条当中每一段的安全卫士,他的主要职责是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为消费者把关。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活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声誉和诚信。食品企业拥有优秀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以保证产品合格上市,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高美誉度和知名度,老百姓也可以根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推荐来选择安全食品了!
食品安全核心要点
2022年9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师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规定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 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 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鼓励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随机监督抽查考核。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抽查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安排补考。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保障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总结推广前一阶段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实践,固化有效工作机制,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近日,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养老服务机构和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全面履行主体职责。同时,首次将社区老年餐桌、老年食堂等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其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